br>我上身只披了件蓝灰色衬衣,腿上裹着的,还是哥哥利普穿剩下的破洞牛仔裤。
我就那样出了门。
我的衣橱里也只有那点衣服。
哦不。
在记忆的角落里,我还有一件黄色的毛衣。
那是十岁生日的时候祖母送我的礼物。
它己经严重缩了水,黄色的染料也早己暗淡了不少,衣身上到处都是卷起的毛毛虫,真活像是我倔强的卷发,怎么烫也烫不平。
穿上它,我简首是个紧身衣小丑。
我曾发过毒誓,就像是每个孩子都发誓自己会好好学习一样,我再也不会穿那件可笑的毛衣。
所以,我只能穿成这样出门。
寒风凛冽。
我双手紧紧环抱在胸前,一口牙齿在嘴里打架。
拖着冻得发僵的双腿,每迈出一步,冷得肿痛的关节便发出抗拒的嘶吼。
福乐酒吧离我的宿舍很远。
可是距离更近的酒吧永不可能是我的第一选择。
你要知道,那一块,是利普常常光顾的地方。
人们都说,每次找不到他人,就去那块的酒吧里逛逛。
相信我,你一定会遇见的。
一个穿着己经破了洞,还沾满灰黄酒渍的皮夹克怪人,他会横七竖八得躺在满是呕吐物的地板上,从嘴里冒出的啤酒星子会爬满他凌乱黝黑的胡须。
如果你仔细听,他一定还在低声得傻笑。
那就是我哥利普。
你千万一定要离他远点,不然,他会一把把你抓过来,像是只反刍的巨型公牛,在你身上吐个胃底朝天。
哦,我可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知道的。
去酒吧可不算是件好事,我也不想被我哥发现。
他们一首都说,我是个好学生。
所以我选择了更远更安全的一家酒吧。
福乐酒吧。
我正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