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我会冻死在路上的时候,福乐酒吧的霓虹灯奇迹般得出现在了转角。
天呐,我早己记不清他家的橱窗样式,他家的大门朝向,甚至是门前站着的应召女郎的模样。
不过,酒吧内部的情景,却如一颗颗圆润水亮的咖啡豆一样分明。
就像是有人使劲拍在了我的脸上,我一闭眼,仍然能透过眼前的黑暗,看见那微红的巴掌印记。
我一推开门,店内开到最大档的暖气便包裹了我的全身,仿佛置身于女人温暖的子宫,不过多了分酒的芳香。
我感觉身体里的冰正在快速融化。
我又活了过来,而且年轻了至少十来岁。
哪怕是寒冷的半夜,福乐酒吧也不显清闲。
毗邻着大门边的沙发上,是两位赤裸上身的中年男子。
他们粗壮的臂膀暴露着绷紧的青筋,酒瓶在他们手中来回碰撞,溢出的酒水胡乱得泼洒在桌上的豆芽和花生盘中。
他俩都喝上了头。
要是不想无辜挨拳头,我得至少坐得离他们远点。
我往更深处的座位走去。
吧台上,酒保身着紧致的休闲西装,一朵黑色的幽暗玫瑰点缀在他的胸前。
混酒器如银色的厚重棺材在他两手间来回飞快得翻转,跳跃,犹如白驹过隙,但令人惊奇的是竟没有一滴液体从缝隙中流出。
很快,旋开酒器,伴着一阵如梦般轻盈的雾气,散发着珠光的暗紫色酒水倒入了客人的六角形玻璃杯中。
这酒怎么卖,这是我脑里蹦出的第一个问题。
可是同时,我注意到,在吧台的远端,有个女孩坐在那里。
应景般,我脑里蹦出了第二个问题。
我一首是个日久生情主义者。
你也明白,一见钟情只是小孩子的玩意。
在我还穿着开裆裤,跟着小学生利普到处跑的时候。
他的嘴里就经常挂着这个词。